被起诉离婚的一方有经济补偿的条件

时间:2021-03-26 点击:1487次
现代社会中,因为家暴或者对方出轨等原因选择离婚的不在少数,离婚的时候,双方由于财产分割等原因产生纠纷的话,往往就会闹上法庭。在起诉离婚的时候,有些人会要求对方给予自己一定的补偿,这是要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那么被起诉离婚的一方有经济补偿的条件是什么?中山离婚律师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被起诉离婚的一方有经济补偿的条件
离婚赔偿的法律条件: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1、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2、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3、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4、请求人无过错。
二、离婚补偿条款怎么写
离婚补偿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就离婚补偿数额、方式等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的离婚补偿协议书。因此,离婚补偿协议书与普通的协议书在格式上并没有很大的区别。只是在内容上侧重于离婚补偿。
(1)离婚补偿协议书首先应该有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必须有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不以离婚为目的签订的协议书,不叫离婚补偿协议书。因此,如果双方未能离婚,则离婚补偿协议无效。
(3)补偿的原因及理由需要说清楚,此时的原因理由日后如果出现纠纷,可以作为索取补偿的证据。
(4)离婚补偿的数额、补偿方式及补偿时间。
(5)违反协议的责任,违约金的数额及时间要求,双方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
三、离婚补偿费怎么给
由双方协议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