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起诉离婚金器需要还给男方吗

时间:2023-03-28 点击:137次
离婚的时候一般都是夫妻无法在一起生活下去了才做出来的决定,至于财产能否分割,就要看是不是个人财产。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起诉离婚金器需要还给男方吗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中山离婚律师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起诉离婚金器需要还给男方吗
起诉离婚通常金器是不需要还给男方的,但是要视男方家庭困难程度决定,如果当初结婚的时候男方非常困难的拿出礼金和金器,在离婚时可以需要归还男方。
法律依据为:《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二、离婚起诉书的内容
就一份好的离婚起诉状来说,应当具备下列内容:
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手机 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或是包办、买卖婚姻,是初婚还是再婚;婚后有无子女,子女的年龄及其他情况;现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长时间等。
离婚的理由中应当写明:婚姻基础怎样,是好是坏,还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经过,被告的现在态度如何;是否经过双方单位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调解的效果怎样;以前是否到法庭诉讼过,法庭处理结果。如果是因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起诉方必须提出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总之,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离婚的充分理由。
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处置。
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
起诉书一式三份,人民法院要求2份,自己留一份。再加上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等材料一起递交到法院即可。
三、在写离婚起诉书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起诉书是引起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起诉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及不能再维持夫妻关系的理由写清楚、但一定要避免事无巨细全都写上的流水账式的书写方式,要将主要问题,主要观点,主要理由写清楚即可。实践中往往有些原告,总是担心没有将事实书写清楚,结果长篇大论,侃侃而谈,实际上这样做于事无补。
原告与被告的姓名一定要绝对准确,不能有任何的错误,换句话说只要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一致就可以了
要写对各自的住址,电话,从而避免在法院传唤时产生错误,耽误时间。
在起诉书中避免使用过激的语言,及不文明的言语。
写完后一定要好好的检查,不要因为不小心写上了对自己不利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