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贷怎么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时间:2021-10-08 点击:511次
现如今,离婚的现象越来越常见,很多人因为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会闹得不可开交。很多年轻人都是贷款买房,但是在还贷的过程中,可能会有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发生,那么,还房贷期间离婚财产该如何分割呢?想必很多人都不太了解,接下来,中山离婚律师小编就为大家解答有房贷怎么离婚?财产如何分割这一系列问题。
一、有房贷怎么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还房贷期间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的问题,要根据房屋购买的时间,区分两种不同的情况:
1、房屋购买于婚后。这种情况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没有疑问的。既然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尚欠的贷款也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房产以及尚欠的贷款要一并分割。
2、房屋系一方购买于婚前。这种情况下,根据房产登记于谁的名下,又分为两种情形:
房产登记于夫妻双方的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样,尚欠的银行贷款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房产和尚欠的贷款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依法分割。至于一方于婚前所付的房款,应作为债权处理。
房产登记于婚前买房方的名下,这时,房屋应认定为归婚前买房人,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按夫妻共同财产对待。具体的分割办法,《婚姻法解释三》第10条第2款有明确规定: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离婚后有贷款的房子怎么过户
我们都知道,房屋过户必须有房产证,没有房产证是无法进行过户的。按揭房的房产证在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在银行抵押的。因此,离婚后,分得房子的一方想要过户的,可以有两种办法:
1、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很多现金提前还贷的,可以考虑通过一些贷款公司将房产证赎出。在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到房产登记部分办理过户。
2、没有能力一次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重新签订住房贷款抵押合同。这种操作方式比较麻烦,因为银行出于偿还贷款的风险及工作量的考虑,一般是不会给予配合的。
三、法律对财产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结婚后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在离婚时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直接进行分割处理,而对所欠银行的贷款,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