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开门吗

时间:2021-06-09 点击:1218次
民政局属于国家机关,政府机关正常都是五天工作制度。因此周六去民政局是无法办理好离婚手续的,建议当事人尽量选择工作日去办理离婚。更多关于周六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开门吗的相关知识,接下来中山离婚律师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周六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开门吗
星期六一般不可以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政府机关正常都是五天工作制度,周一至周五为正常工作日,而周六、周日为休息日。所以,在正常情况下,星期六民政部门是休息日,没有工作人员负责办理协议离婚业务,当事人也就不能在星期六到民政部门去办理协议离婚。
二、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是什么
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按地域管辖原则进行管辖。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条 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二)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三)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
办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别区域内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办理婚姻登记。
三、协议离婚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已经失效,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 大陆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中山离婚律师小编温馨提示: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应当携带齐全材料。以上内容就是中山离婚律师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周六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开门吗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