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离婚想要孩子条件

时间:2021-06-09 点击:881次
生活中,很多夫妻感情破裂最终选择离婚。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上也是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那么,男方离婚想要孩子条件是什么?接下来,中山离婚律师小编为大家一一解答这些法律问题,希望大家看完我的详细讲解,能够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一、男方离婚想要孩子条件
首先,关于双方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尽量本着以双方协商为主。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
其次,如果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那么就不是以任何一方的个人意志为转移的了,因为法院必须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进行审判。当事人也可以根据法院的审判依据搜寻证据。以下是法院关于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审判依据:以下是相关依据: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二、女方提出离婚孩子归谁
哪一方提出离婚,和孩子归谁并没有直接的关系。男女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首先是可以协商决定的,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会判给母方。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而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孩子,则要看哪一方抚养孩子的条件更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三、一方不同意离婚能拖多久
一方不同意离婚,那只能去法院诉讼。如果去法院起诉以后,对方一直不出庭,导致法院需要邮寄送达诉讼材料,邮寄送达再不出庭,法官可以公告送达,公告需要两次,一次是开庭公告,一次是判决公告,每次两个月,两次四个月,加上法院三个月的审限,那第一次诉讼全部下来,就需要7个月左右。因为第一次通常不判离,需要等半年,之后第二次起诉,对方还是拖延诉讼不来,再进行两次公告,这样第二次判决离婚的概率通常就比较大,假设第二次能够判决离婚,这个时间长度和一审一样,还是7个月左右,这样算下来,从一开始起诉到最后判决离婚,就得20个月左右的时间,这就是对方一直不同意离婚一直拖延,整个案件的最短的时间。如果对方中途出现并且提出管辖异议,或者法院案件量案很大改成普通程序审理的,那就至少2年以上了。